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cc:好评
酒店内部环境很不错,有湖景色可以,老年人小孩都可以去,还可以泡温泉,价格也不贵,服务也不错,房间也不错,市区过去很方便,就是酒店外一路在搞施工,周边荒凉,想在外面找吃的不方便。
帅哥:好评
春节游,住了一晚,感觉酒店还是可以,毕竟度假区嘛!服务员态度那简直是太好了,虽然在办理入住等了半个多小时,但是看到前台服务员开房,退房,接电话,叫车,等等,态度好的吓死人,如果老板看到这个评论,给员工十倍工资!
东篱:好评
不错,带小孩一家人休闲一下。